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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一重要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精心组织起草,并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全面施行。该标准的出台,旨在加强商品过度包装的全链条治理,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走向适度、合理的包装之道,为市场监管提供坚实的执法依据和有力的基础支撑。
此番发布的国家标准,明确涵盖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针对其是否过度包装,设定了详尽的技术指标和科学的判定方法。具体而言,标准主要包含三大方面的技术指标:一是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科学设定了10%至25%的包装空隙率上限,以确保包装的紧凑性和合理性;二是明确规定蔬菜(含食用菌)和蛋的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的包装层数则不得超过4层,以减少不必要的包装材料使用;三是清晰界定了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上限,原则上不超过20%,而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高价值产品,这一比率更是严格限制在不超过15%,以避免豪华包装带来的资源浪费。
为确保标准的平稳过渡与顺利实施,避免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或资源浪费,标准特别设置了6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并明确规定“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在此期间,生产经营主体应积极调整,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以符合未来的市场准入条件。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农业农村部将携手相关部门,全面推进标准的宣传贯彻与实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迅速开展对标达标自评,合理选择包装材料,规范包装设计。同时,积极倡导消费者树立绿色消费理念,主动拒绝选购过度包装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共同营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正值福建食用菌菇展览会之际,这一新标准的发布不仅为食用菌等生鲜农产品的包装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也为整个行业的绿色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展会期间,各方将围绕新标准展开深入交流与探讨,共同推动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的标准化、绿色化进程,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