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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虽然行进在高校之内,但不能成为“法外交通工具”。将电动自行车纳入更为严格的管理模式中,严格执法,让法律法规的光芒照亮校园的“车流”,是题中之义
近年来,共享电动自行车在一些城市布局的同时,也让一些高校感受到了显而易见的便利和管理的难度。近日,媒体密集关注了广州高校事关电动自行车的事件和话题。
其一,近日南都报道,有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反映,学校在国庆假期内把很多电动自行车拖走了、不知去向。该校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学校保卫处开展了新一轮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对象为校内无牌、假牌、已挂失车牌和已毕业学生的电动自行车。
其二,10月30日南都报道,近来,为有效整治电动自行车乱象,进一步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广州部分高校采用了“增共享”的方法,引进了共享电动自行车,方便师生校内通勤。不过,校内共享电动车的出现,也引发了“不会骑也能用”“出事故谁负责”等讨论。
其三,10月30日,上游新闻报道:9月27日,华南理工大学大一女生小木(化名),搭乘同学驾驶的共享电动车返回宿舍途中意外摔倒,头部着地,在未戴头盔的情况下,伤势严重,昏迷不醒。10月30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其亲属处获悉,小木于10月28日离世。
将这三则新闻联系起来,不难发现这三个关键词:乱象、祸端、治乱。
在一些大学校园,由于“地盘”大、目的地较远,师生日常通勤颇为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电动自行车就成为一种即插即用的出行“利器”。但在粗放式使用和监管的背景下,乱骑乱放成为常态化现象。而令人不安的是,由于安全意识的缺乏,交通事故也随之而来,甚至发生殒命惨剧。在这种情况下,各校纷纷加强管理,欲让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规范化。其中,引入共享电动自行车更是表现了校方希望以品牌化、规模化模式引导师生主动配合“新政”的美好意图,但无奈此事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
正如媒体记者所提醒的,共享电动车在广州高校投放,也存在“是否合规”“是否需要牌照”“安全事故谁负责”“如何安全教育与管理”等问题,至于在管理细节上,也有诸多亟待改善之处。南都报道提及,在前述女生出事之后,随处可见学生无头盔骑车、载人情景。这意味着不少学生依然没有吸取教训,也意味着规范化管理远未实现。
应该明确的是,高校引入电动自行车,是改善高校交通生态、服务于师生的必由之路。既不能贸然否定这种努力,一禁了之,也不能对乱象放任不管。重点是以法治之力扭转乱局。
电动自行车虽然行进在高校之内,但不能成为“法外交通工具”。将电动自行车纳入更为严格的管理模式中,严格执法,让法律法规的光芒照亮校园的“车流”,是题中之义。至于如何让校内的管理手段与国家的管理规则无缝衔接、把关人做到守土有责,也就成了不可绕开的议题了。显然,高校的管理者需要把视线拉得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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