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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并推广成功经验,推动装配式建筑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助力打造优质住房,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体系和产品征集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主要面向已通过评估的第一、二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鼓励其提交自主研发的成套技术体系和产品。同时,非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如拥有具有显著示范效应的技术体系和产品,亦可申报。
(一)技术体系
征集的技术体系需基于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并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包括但不限于:
(二)产品
征集的产品需为在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中实际应用,且在推动绿色建筑、提升工程质量与建筑品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新装备、新材料和新产品。
二、征集条件
三、征集流程
(一)初评推荐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的申报工作,并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审。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申报书及专家初评意见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光盘)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遴选发布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委托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技术体系和产品进行评审。最终,将形成《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体系和产品,共同推动装配式建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