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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安全是医疗质量管理的核心,也是患者对医院信任与满意的关键所在。为全面提升患者安全管理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于10月9日正式印发了《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旨在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患者安全管理体系,减少医疗过程中的不必要伤害,保障患者安全。
行动范围与目标
《方案》针对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明确提出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完善制度建设、畅通工作机制等措施,及时消除医疗及医院环境中的风险,确保患者安全。至2025年末,目标实现每百出院人次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年均大于2.5例次,低风险病种住院患者死亡率进一步降低。
重点内容与措施
《方案》聚焦医疗服务相关患者安全问题,提出包含三个方面、十二条具体措施的行动计划,并设立九项患者安全专项行动监测指标。具体措施涵盖:
一、确保医疗服务要素安全
加强药品耗材、医疗设备设施及医务人员管理,规范整体流程,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医疗服务要素的安全可靠。
二、保障医疗服务过程安全
强化检查检验、诊疗行为、患者日常安全管理,提高急诊急救能力,保障诊疗信息安全,全面加强医疗服务过程的安全保障。
三、优化患者安全管理机制
健全常态化管理体系,完善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机制,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构建良好患者安全文化,为患者安全提供坚实的机制保障。
实施与监测
《方案》将行动分为启动、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上报患者安全工作汇总表。同时,提出九项患者安全专项行动监测指标,包括年度患者安全培训完成率、不良事件报告率等,以全面评估行动成效。
特别关注与亮点
《方案》特别强调完善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机制,倡导非惩罚性报告与激励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建立内部不良事件信息报告平台,重点关注医疗质量隐患问题。此外,还提出加强高风险检查检验项目管理、规范实施深静脉血栓预防、建设应急救治一键呼叫系统等具体措施,全面提升患者安全水平。
工作要求与共建
国家卫生健康委鼓励行业组织定期组织经验交流,推广优秀管理模式与案例。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构建“政府主导-医院主体-社会协同-患者参与”的多元共建共治新格局。
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将为我国医疗质量管理注入新的活力,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让我们携手共进,共筑医疗质量新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