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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外贸外资(稳价保供)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丝路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两国双园”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经过严格的项目申报和审核流程,2022年“两国双园”支持资金拟支持名单已对外公布。福建在此次名单中占据两席,分别是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管委会的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和漳州市商务局的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两个项目均拟获得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的设立,标志着中印尼“两国双园”项目正式落地。这一项目的推进历程可以追溯到2019年,当时福建便提出了中印尼“两国双园”的设想。2021年1月,中国商务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印尼海洋与投资统筹部共同签署了《中国—印尼“两国双园”项目合作备忘录》,确定了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元洪投资区作为中方园区,印尼方则采取一园多区模式,选定民丹工业园、阿维尔那工业园和巴塘工业园作为印尼方合作园区。今年1月19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该示范园区,并原则同意了示范园区的建设总体方案。
与此同时,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也在福建省漳州市正式设立。该园区的建设以诏安工业园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和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五个园区为依托,构建了“一园、五片区、多基地(中心)”的空间布局,总规划面积达到266.73平方公里。这一园区的设立,将有力推动中菲经贸关系的深入发展。
去年7月出台的《省外贸外资(稳价保供)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丝路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支持“两国双园”建设,并鼓励有实力的省级以上开发区牵头建设“两国双园”,打造“一带一路”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对于建设方案经国务院批复实施的,省级财政将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专项用于规划编制、招商引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
此次福建两个项目入选2022年“两国双园”支持资金拟支持名单,不仅是对福建在推进“两国双园”建设方面努力的肯定,也为福建进一步拓展与印尼、菲律宾等国家的经贸合作提供了有力支持。未来,福建将继续深化与这些国家的经贸往来,推动更多合作项目落地实施,为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