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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259号),旨在深入实施《“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和《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加速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工作。
一、推荐范围明确
本次推荐工作聚焦于满足“十四五”时期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提效与绿色低碳发展需求的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所推荐的技术装备应具备能效水平先进、技术成熟可靠、经济效益显著及推广潜力巨大等特点,特别是鼓励推荐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能够实现全流程系统节能降碳的革新性、前瞻性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具体涵盖以下三类:
二、推荐程序规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需分类填报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申报书,并经过审核后择优推荐。申报材料需在2023年10月20日前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并同时上传电子版至“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
有关中央企业和全国性行业协会也需参照上述程序,分别组织本集团、本行业的申报工作。现场答辩的相关安排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此次推荐工作的启动,标志着我国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工业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