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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式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加强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将医保监管对象从医药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并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
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背景源于业内对加强医保医师管理的长期呼声。由于医生在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其行为直接关系到医疗费用的支出和医保基金的使用。因此,建立完善的医保医师管理制度,管好医生手中的“笔”,成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关键。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对象为定点医药机构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相关人员,主要包括医疗类、药学类、护理类、技术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师。管理方法则包括中止或终止相关责任人员的医保支付资格和费用结算,以此作为对违反服务协议行为的处罚手段。
这一管理措施的实施,对于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督促其成为医保基金的“第一守门人”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通过取消违法违规医师、药师的医保结算资格,将倒逼其更遵守规范、合理诊疗,以保住自己的医保支付资格。在医保承担大部分医疗费用的背景下,这一措施可谓“打蛇七寸”,有望有效遏制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并未一味强调处罚,而是同时也注重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其中规定,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畅通异议申诉渠道,受理定点医药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对记分结果、登记备案状态等提出的陈述、申辩;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也应当畅通救济渠道,受理相关责任人员对申诉结果异议提出的复核申请。
此外,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也是对此前国家出台的各种相关规定的落实和细化。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均提出加强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并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
对于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业内普遍表示欢迎和支持。认为这一措施的出台将有助于完善医院监管体系、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医保资金的作用。同时,也有助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更加放心地享受医保服务。
当然,也有人担心这一措施可能会“误伤”部分遵纪守法的医务人员。但征求意见稿中已明确规定了异议申诉和救济渠道,以确保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因此,总体来说,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出台是有益无害的。
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落实,相信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将成为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医疗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也将为更多遵纪守法、合理诊疗的医务人员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