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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米奥兰特国际会展、 隆高展览联合主办,印尼投资协调部、印尼贸易部、印度尼西亚电气设备制造商协会 (APPI)、电力行业重组工作组 (WGPSR) 、印度尼西亚太阳能协会、印度尼西亚地热协会 (INAGA)等机构协办的EPOWEREXPO INDONESIA印尼电力能源展,将于2023年11月23日-25日在雅加达国际展览中心与第五届中国(印尼)贸易博览会同期召开。
印尼国家概况
- 煤炭出口世界第一(2021年数据)
- 购买力水平世界第八
- 东南亚GDP第一
- 东南亚电商市场第一
- 中国是最大的进口来源国
- 机械设备和零部件是印尼进口品前三之一
- “一带一路”政策下中企出海东南亚布局重要选择之一
印尼电力能源市场
印度尼西亚是近年来亚太区域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增长最为强劲的国家之一。2019年印尼出台了总投资高达4120亿美元的“国家重建计划”,强化岛屿之间的互联互通,计划从2020年至2024年新建25个机场、升级165个机场、修建电站和海上高速公路建设等,其中700亿美元将用于电力设施建设,总投资额较印尼总统佐科2014年提出的3500亿美元规模大幅扩大。根据RUPTL2019-2028国家电力规划,印尼未来十年电力需求增长率为6.42%,电力消费人数将增加1690万人,输电线路将增加57,293kms,配电线路将增加472,795kms,变电站容量将增加124,341MVA,电力新增装机为56.4GW,将推动印尼电力行业的不断发展,成为未来全球能源电力发展的重要市场及主要供需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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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展印尼享受政策扶持
中国出口产品到印尼市场可享受多项政策扶持,包括印尼政府的税收优惠及免关税政策、海关清关便利化措施、自由贸易区建设和自由贸易协定签署等,这些政策为中国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市场机会、降低了进入门槛,并为其在印尼市场的开拓提供了政策保障。此外,中国政府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印尼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为中国企业在印尼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中国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走出去”,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要更大力度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稳定出口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要密切供应商和采购商对接,稳住出口贸易。支持企业以各种方式推介中国产品、中国制造、中国品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扩大境外办展规模。为积极鼓励企业出国参展,各地方政府都出台了参展补贴的政策。
01
上海市
《2022-2023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细则》中提及,开拓资金支持内容包括:境外展览会(分企业项目与团体项目)、管理体系认证、购买海外资信调查等服务与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购买出口信用风险管理等服务与增加全面风险管理能力等。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展位费的50%,每个标摊不超过人民币15000元。
02
北京市
对参加境外展览会的企业提供展位费50%-70%的补贴,不包括企业注册费和展位搭建费。30000元/每个展位xa0(9平米)企业可申请多个展位,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于大型展品回运费,单个展品达到体积1立方米且重量1吨以上,可以申请补贴,上限为50%,10万元。支持比例一般为支持内容所需金额的50%,拓展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和中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支持比例可提高到70%。
03
浙江省
浙江省商务厅及浙江省财政厅于2022年7月7日发布《浙江省商务展会及经费管理办法》,其中,企业参加重点类展会的国际贸易展会,支持标准为展位费:最高补助70%,单个展位最高不超过5万元,单个展会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04
江苏省
《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中第28条提到: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安排7亿元支持外贸稳中提质工作,开展百展万企拓市场行动,支持企业参加超100个境外线下重点展会,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对出境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最高80%的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对企业参展的展品运输、商旅等费用支持力度。
05
广东省
参加境外线下展会: 对参加粤贸全球广东境外商品展览会的项目按照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80%且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对参加其他境外展会的项目,按照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80%且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8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每家企业对每个展会项目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按9平方米计)。
06
山东省
2023年拟安排展会项目130个,其中主办类10个,重点推荐类120个。拟对A、B类机电行业展会展位费继续给予全额补贴,对A、B类非机电行业展会展位费分别给予不超过90%、80%的补贴。A类展会使用省级专项资金给予支持;B类展会使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支持,资金切块分配各市;C类展会使用中央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给予支持,并加强对各市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并动态调整。
07
四川省
对参加线下境外活动的企业展位费按实际费用的70%支持,每个标准展位支持费用最高不超过4.5万元,支持每家企业参加同一个展会的展位数不超过2个标准展位。对参加境内线下国际性展会活动的企业展位费 (每个企业3个标准展位)给予实际发生费用的70%支持,每个标准展位支持费用最高不超过1万元。
参加境外活动的参展企业人员境外费用,按美洲、非洲每人1.8万元,欧洲、大洋洲每人1.4万元,亚洲每人0.8万元,港澳台每人0.45万元标准进行定额支持,每家企业限2人。参照参展人员标准,定额支持观展、考察、推介的企业1人/家。无展位活动需要提供政府有关部门的组团通知。
08
黑龙江省
给予企业参加线下境外展会所产生的标准展位费70%补贴 (每个展会不超过四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最高不超过5000元补贴,每个展会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给予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所产生展品运输费70%补贴,对每个展会不超过2名参展人员发生的国际间交通费,按经济舱标准给予70%补贴。住宿费用按不超过国家规定公务人员出国标准给予70%补贴。
09
吉林省
单次使用前两个标准展位给予全额支持,第三个标准展位及以上减半。单个展位支持不超过5万元,单次支持不超过15万元,全年支持不超过60万元;单次境外展会产生的展品运输费补贴不超过1万元,全年累计不超过5万元。
对人员费用补贴: 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支持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持;超过支持标准的,按支持标准的金额予以支持。单次参加展会给予不超过2人次的费用支持:全年累计不超过10人次。前往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除阿穆尔州、滨海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为6000元/人外,补贴标准均为12000元/人。
10
辽宁省
对企业参加经省政府批准由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重点境外展览会,对参展企业当年前6个标准展位的展位费(按金额高低排序) 给予100%补助: 超过上述展位数量的展位费,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70%比例给予补助; 对参展企业运输机电展品所发生的海运费,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70%比例给予补助。对中小企业参加其他境外展览会发生的展位费,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70%比例给予补助。
11
陕西省
对省商务厅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牵头组织的A类展会,给予展位费(龙头企业每个展会支持不超过2个展位,中小企业补贴1个展位)公共搭建费、展品运输费全额补贴xa0(每户企业不超过0.5万元),补贴将使用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展会活动的补助部分统一由承办单位先行垫付,展会结束后,承办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经省厅审核通过一次性拨付。对企业自行参加境外B类展会,展位费给予不超过85%的补贴。
12
湖南省
支持团体或企业参加在中国境外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的综合或专业展览会,以及经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主办的各类展览会展位费 (包括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支持标准为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 (9平方米)支持30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支持金额增加15000元,最多支持三个展位即60000元团体公共布展费 (包括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为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支持3000元,每增加一个标准展支持金额增加1500元,公共布展费合计支持金额不超过展位费支持金额的10%。如展位费实际支出金额超过10000元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金额支持。
13
湖北省
展位费支持标准按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 (9平方米)支持2万元,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支持金额增加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4万元。
14
云南省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展会活动恢复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境外参展补贴以实际产生的展位费(室内展位不超过30平方米,室外光地展位不超过100平方米)、布展费、国际航班经济舱交通费和人员费用总额为基准,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人员出境时限、出境天数、出访国家 (地区) 上限和费用标准参照行政人员出国 (境) 准。
15
贵州省
对企业参加境外展览补贴以实际产生的展位费(包含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70%。支持企业参展面积不超过9平米。一个标准展位最多可由两个参展企业共同使用。对重点企业展位费补贴限额为3万元,中小企业为2万元。
补贴国际间往返经济舱费用、住宿费、伙食费及公杂费70%。重点企业人员费补贴限额为2万元,中小企业为1万元。每个标准展位最多支持2名参展人员费用,支持天数不超过10天。
01
补贴作用
展会补贴主要是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
主要支持举办或参加境外展览会、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开拓新兴市场以及境外投标等方面。
其中,对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活动;贯彻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的机电和高新科技产品以及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的中小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02
申报条件
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以及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且上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注:部分省市要求6500万美元以下,部分省市在4500万美元以下,具体以当地商务局通知文件为准)。
近两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税管理、外汇管理以及海关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违法行为的企业。
具有开拓国际市场的专业人员,并且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与计划的企业。
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网注册并公示。
03
补贴金额限制
04
补贴申报时间
取得申报资质的企业在上述期间将上半年(1月1日-6月30日)、下半年(7月1日-12月31日)已实施完成的项目,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站上进行资金拨付申请填报。
05
需要的材料
各申请单位在网上填写完成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后,应将“企业登记表”“项目计划申请表”“资金拨付申请表”输出打印并加盖公章,会同以下相关书面资料一并上报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包括: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如外文发票应附翻译件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展位确认函(如无按一个摊位审批);
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参展人员的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如因私签证,还需提供参展人员的出国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以及机票复印件;
展方的收费通知或是展位费结算明细;
如企业独立参加境外展览,还需提供与展方签定展位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展会期间的工作照片。以上纸质材料请分别按项目装订成册,如无法提供清晰复印件,请由各市外经贸局确认原件,并加盖确认章。
申请步骤
初次申请参展补贴的企业,需要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在线申报网站:https://zxkt-new.mofcom.gov.cn/在线注册并公示(公示需等待几日)。
特别提醒:如果之前已经获得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或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暂不必报送书面材料,如果还没有办理则必须到当地商务委员会办理。
注册完填写了资料后,一般提交三天后即可查询到自己的企业资质公示;如果还是无法查询到资质公示,请联系您所在地市的商务局(外经贸局)的资金管理部门并上交相关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企业资质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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