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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积极响应《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23〕22号)的号召,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八部门,共同启动了第四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的申报创建与遴选工作。
经过创建主体的积极申请、省级部门的择优遴选以及部委的复核评审,现将第四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拟创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28日起至10月8日止,旨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公示名单涵盖全国多地,具体包括: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实名反映(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此次公示不仅是对前期遴选工作的总结,更是对未来农业绿色发展路径的探索与展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的创建,将有力推动农业绿色转型,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往期回顾:
中国有机肥协会将持续关注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的创建进展,为会员单位提供最前沿的行业信息和政策导向,共同推动中国农业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