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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同时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方案》明确提出,要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在此基础上,《方案》坚持“公益导向,按劳分配,统筹兼顾,动态调整”的原则,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为了科学确定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方案》综合考虑了当地经济发展、医疗行业特点和医院财务状况、功能定位、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对高层次医疗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和需要重点发展的公立医院,以及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院,将给予倾斜支持。同时,对省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单位、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帮扶医院也将给予相应支持。
在薪酬总量方面,《方案》建立了追加机制。在当年核定的薪酬总量基础上,公立医院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可以合理增加薪酬总量,且这部分增量不计入总量核定基数。这一机制旨在更好地激励医务人员,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此外,《方案》还扩大了公立医院内部分配的自主权。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医院可以继续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也可以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工分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这些分配形式将更好地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
在公立医院内部分配上,《方案》强调应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岗位差异,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同时,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对于综合性医院中的儿科、产科、急诊科、感染科等紧缺专业医师,他们的薪酬水平将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此外,还将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并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的薪酬待遇。
在公立医院负责人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方面,《方案》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公立医院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当条件人员收入水平、公立医院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等因素合理确定。鼓励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当地财政承担这部分薪酬。同时,严禁将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为了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方案》不断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医疗质量、运营效率、可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内容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挂钩,以激励医院更好地履行公益职责。
在资金来源和资金管理方面,《方案》提出拓宽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深入推进“三医”联动改革。通过取消药品耗材加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逐步提高诊疗、中医、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渠道筹措医疗卫生经费的体制机制,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加大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的投入力度。
总之,《江苏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将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的改革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强化公益属性与人才激励,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