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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眼镜镜片行业的技术进步与质量提升,根据中国眼镜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经过严格的立项初审,现对《微结构光扩散眼镜镜片》及《电致变色镜片》两项团体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指定日期(例如:2025年3月10日),为期三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或建议,请及时反馈至指定邮箱。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消费者对眼镜镜片品质要求的日益提高,微结构光扩散眼镜镜片以其独特的光学性能和视觉效果,逐渐成为市场上的热门产品。为了规范此类镜片的研发、生产与应用,制定《微结构光扩散眼镜镜片》团体标准显得尤为重要。同时,《电致变色镜片》团体标准的制定,也将填补电致变色镜片在标准领域的空白,为该类产品的市场推广和质量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微结构光扩散眼镜镜片》:
定义与术语:明确微结构眼镜镜片及光扩散的基本概念、术语及分类。
技术要求:规定镜片的光学性能、光扩散效果、表面质量、尺寸及公差等关键指标。
试验方法:详细描述检测镜片光学性能、光扩散效果等所需采用的试验设备、步骤及方法。
检验规则:制定镜片的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及抽样规则。
《电致变色镜片》:
定义与分类:界定电致变色镜片的基本概念、工作原理及分类方式。
性能要求:明确镜片的变色速度、变色范围、透光率、耐候性等关键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提供检测镜片变色性能、透光率等所需的试验方法及设备。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规定镜片的标志内容、包装要求、运输条件及贮存期限。
本次公示旨在广泛征求行业内外的意见与建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公示期满后,中国眼镜协会将根据收集到的意见与建议,对标准草案进行进一步修订与完善。修订后的标准将提交至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正式发布并实施。
《微结构光扩散眼镜镜片》及《电致变色镜片》两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对于推动眼镜镜片行业的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诚挚邀请广大行业同仁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共同为眼镜镜片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