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动向-四大行9月25日起批量调整房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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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搜博网
  • 2023-09-30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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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7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相继发布了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详细规定了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具体标准与操作流程。

    中国工商银行在公告中指出,自2023年9月25日起,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协商调整贷款执行利率。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期间发放且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如果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则按照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对于那些在贷款发放时符合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工商银行将依据上述规则主动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

    中国农业银行发布的《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明确表示,此次调整涉及2023年8月31日(含)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及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根据《通知》的要求,调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政策下限以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农业银行计划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批量下调符合条件的贷款利率,无需客户申请。如需通过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调整,则客户应自2023年9月25日起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

    中国银行在其发布的《关于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中宣布,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启动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调整范围涵盖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一是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性质为首套住房贷款;二是尽管贷款发放时性质为二套住房贷款及以上,但目前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对于此类贷款,中国银行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利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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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设银行则在公告中进一步细化了不同时间段内发放贷款的调整规则。针对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贷款,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期间发放的贷款,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而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间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建设银行将在2023年9月25日对符合特定情形的浮动利率贷款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

    这四大银行均强调,在办理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过程中不会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并鼓励客户如有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咨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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